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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用地指标受城镇化水平的制约,永城市建制镇规划至2010年总数达到19个,用地规模控制在3414.87公顷,比2000年增加1172.53公顷,其中占用有耕地指标控制在752.53公顷,全市城镇化水平将达到24.26%,城镇人口将达到35.96万人,城镇人均用地指标由2000年的115.08平方米降到106.3平方,这主要是通过三项整治中空心整治对缩小用地面积的。通过村庄整治,减少到24152.33公顷,净减166.1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严禁占用耕地,在规划主要利用农村闲散地及农村周村林用地及其它未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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