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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国土资源部12月10日举行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起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12月10日举行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新闻发布会。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杨征 摄)
1、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白塘口村委会违法出租土地案
据查,2004年5月,津南区辛庄镇白塘口村委会非法出租集体土地803.02亩给63家企业及个人用于非农建设。此外,2004年至2006年,辛庄镇经济发展中心未经批准,征收白塘口村集体土地600亩,将其中400亩土地非法出让给天津某公司用于非农建设。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责令辛庄镇政府收回镇经济发展中心非法征用的600亩土地(含已非法出让的400亩)。对20个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合计占地60.54亩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对其他43个项目,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白塘口村委会整理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将白塘口村原党总支书记田景华、村委会原主任刘宝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天津市纪委、监察局对有关责任人提出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意见。
2、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所属村组非法出租土地案
据查,2004年3月至2006年11月,王稳庄镇所属8个行政村未经批准,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给30家企业用于非农建设。非法出租土地共计904.5亩,其中耕地344.2亩;30家企业中,已有22家占地建设并已竣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以下处理意见:没收8个村委会非法出租土地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的罚款。对已非法占地建设并已竣工的22家企业,责令其中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地的10家企业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其余12家企业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天津市纪委、监察局对有关责任人提出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意见。
3、黑龙江省黑河市政府非法批地案。
据查,2006年2月,黑河市政府下发会议纪要,提出“边建设、边报批”的原则,非法批准某铜业公司占用耕地建设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导致该企业违法占地290.11亩。同年5月,黑河市政府与宁波某公司签订投资建设水泥厂项目合作合同书,明确该项目按照“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方式进行建设。2006年8月至10月,该企业共非法占用土地455.51亩(其中耕地32.09亩)。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责令黑河市政府依法收回非法批准的土地。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责令黑河市政府废止两个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中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条款;责令黑河市政府主要领导向省政府作检查,并在全省对其作通报批评;给予黑河市原副市长战佩山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黑河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倪雪松行政记过处分。
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案
据查,2002年9月,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管委会未经批准,非法征收耕地19.09亩。2004年12月,该管委会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每平方米135元的低价,将上述土地违规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该公司用于商品住宅开发,造成106.092万元国有资产流失。2005年7月,该开发区管委会将原已出让某大学的90亩土地收回,并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上述土地违规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该公司开发房地产。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责令呼兰区政府对违法出让宗地申请补办农用地转用手续,追缴土地出让金106.09万元。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对有关责任人提出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意见。
5、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据查,2004年至2006年,武汉市黄陂区国土资源局三次协议出让建设用地668.3亩给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标准工业厂房建设。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实际占地800.5亩,超出批准用地面积132.2亩,其中耕地94.8亩。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责令该房地产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超占土地处以罚款176.27万元。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对有关责任人提出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