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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永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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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位置 |
面积
(亩) |
规划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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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 |
欧亚路西段北侧 |
63.66 |
工业 |
容积率0.8-1.0
绿地率≥15%
建筑密度≥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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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
1044.024 |
20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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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 |
百花路南段东侧 |
65.663 |
商业居住 |
建筑容积率≤2.7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
4850.53 |
130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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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 |
雪枫路南段西侧 |
43.02 |
商业居住 |
建筑容积率≤2.7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
3177.89 |
1000 |
100 |
(以上三宗地详细规划设计条件及银行帐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及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具体事项详见挂牌须知)。
三、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报价起始时间:2008年月 日,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一) 2008-06号地块:2008年11月10日17时整:(二) 2008-10号地块: 2008年11月10日17时整;(三) 2008-11号地块:2008年11月11日17时整。接受报价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挂牌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挂牌和报价地点: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双休日正常上班)。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08 年11月7日17时前持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向永城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详见挂牌须知)。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持通知书于2008年11月7日17时前将竞买宗地的保证金全部汇入指定账户,取得竞买资质后,即可参加竞买报价。竞得者竞买保证金可抵缴成交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土地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其它事项
本次土地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土地出让公证由永城市公证处承办。
以上宗地成交价款中含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不包括其它税费。
负 责 人:孟 杰
联系电话:0370—2711616 0370-2711678
永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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