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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近日决定,重奖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辖区内黏土砖瓦窑场的先进地区——复垦1000亩,奖励100亩2008年度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黏土砖瓦窑场拆除复垦工作是该省近年的“重头戏”。据悉, 到今年2月底,该省已累计拆除黏土砖瓦窑场7722个,占实有总量的89%,复垦整理土地面积21.1万亩,提前三年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五年内关闭全省黏土砖瓦窑场70%以上,减少占地约12.5万亩”的整治目标。其中,先后已有93个县(市、区)全部拆除辖区内的黏土砖瓦窑场。
重奖黏土砖瓦窑场拆除复垦工作先进地区,是该省强力推动这项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公布了《关于黏土砖瓦窑场拆除复垦工作相关奖励政策的意见》。明确,在2008年6月30日前,全部拆除辖区内黏土砖瓦窑场的省辖市和县(市、区),每复垦已拆除窑场占地1000亩,奖励200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0亩。在确定下达200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分配计划时,从省本级留成部分中单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受到省政府表彰的先进省辖市和县(市、区)的土地复垦。每个先进省辖市拨付200万元,每个先进县(市、区)拨付100万元。在建设用地报批方面,全部拆除辖区内黏土砖瓦窑场,并复垦黏土砖瓦窑场占地80%以上的省辖市和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可以增加1个、每个省辖市可以增加2个2008年度建设用地批次。(李 艳 袁 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