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办事指南>正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

日期:2006-12-8 8:54:04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次数:

E.         协调地区内县与县之间的土地利用,解决县与县所不能考虑的土地利用问题。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A.         根据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县土地资源的特点及土地利用的问题,制定本县的土地利用方针;

B.         根据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规定的土地利用方向,结合本县的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规划期间全县土地利用的任务和目标;

C.         根据全县土地利用的任务和长远目标,协调各部门用地及各项用地的需求,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制定各部门、各类用地的调整控制指标;并把各项用地指标分解到乡;

D.        对全县的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布局,确定用地规模和范围;

E.         进行土地利用分区,如城镇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自然保护区,规定各区的土地利用原则、限制条件及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管理措施;

F.          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规划工作,如土地开发、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包括制定保护方案、划定保护区、片、制定保护措施,设立乡规民约等)等;

G.        规定实施规划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全国自上而下的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处于宏观规划与微观管理相衔接的交叉点上。从宏观上讲,它是全国、省、地(市)三级规划的基础和延伸,省、地(市)级规划确定目标、方针、指标和措施,都要结合本县实际加以落实,通过结合协调解决为本县具有全局性、长远性重大土地利用问题;从微观上讲,它要为加强全县土地利用管理和编制与实施乡(镇)级规划,以及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提供指导依据。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最基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它作为一个规划层次,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单独进行,但最好能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起来同步进行。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任务是落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A.         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及本乡的土地资源特点,确定乡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向;

B.         具体确定并落实镇、集镇和每个自然村的居民点用地规模与范围;

C.         具体划分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界线和地块,建立责任制;

D.        在县级规划划定的各用地区内,具体落实每块土地的规划用途。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在近几年我市没有进展,只是强调在农村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搞非农业建设。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作者:  编辑:本站信息员)
 
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西段 电话:0370-5131806 传真:0370-5132366 邮编:476600
版权所有:河南省永城市国土资源局 制作维护:永城市国土资源局 E-mail:ycgtzy@ycgt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