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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政策
依据 |
服务程序 |
申报材料 |
收费标准 |
承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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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登
记
发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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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始
变
更 |
1、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土地证书 |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有关税费交纳凭证等
注:委后期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
A、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
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宗地收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各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各加收1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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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企业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
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宗地收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各5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各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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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
宗地5000平方米及以下每宗地收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各15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各加收12.5元,最高不超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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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城镇居民住房用地 |
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每宗地收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各6.5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各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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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和图件编绘资料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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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抵
押 |
豫政〔1997〕79号 |
1、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土地证书 |
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双方单位及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抵押合同、土地评估报告、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
土地登记费用同上,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抵押方按每年不低于低押金额1%的比例交纳土地收益,不满一年的按月份折算。 |
15日 |